南山区配租公租房结果公示!
2021-08-25 22:21:57
深圳人才引进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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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了《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南山区户籍在册轮候低保、低保边缘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认租工作于2021年8月18日结束。现已完成对提交认租申请的1020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初审核查,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合格认租人名单
经核查,本次冠铭花园、龙瑞佳园、京基御岭公馆、朗麓家园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46户(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南山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站(以下简称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2021年8月27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B14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人的有关信息,均可通过登录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2021年8月27日18:00前)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B14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低保边缘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五)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建筑面积的住房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六)冠铭花园、龙瑞佳园、京基御岭公馆、朗麓家园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房签约信息,将于近期通过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请认租人密切关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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