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在娘家,可以办理深户吗?
如果你是深圳户口,你的对象想要随迁到深圳,那么这篇文章你必须要仔细看:
如果你的对象是深圳户口,从办理结婚证之日起,两年以后就可以落户在深圳了。
双方均为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香港居民与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澳门居民与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华侨、出国人员与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外国人与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结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必需有中文译本,翻译费当事人自理)
台湾居民与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以上详细介绍了深圳入户夫妻随迁中所需条件以及材料,对你或你的配偶随迁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想要顺利随迁到深圳,请联系深圳人才引进服务网为您提供有关深圳积分入户查询、入户条件、入户政策、入户流程等方面的资讯以及入户协助!